关于开展2009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04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于93开始,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网上申请阶段,93开始,910结束;第二阶段为书面申请阶段,预计在9月底办理,具体时间和地点,待银行完成电子信息审核并准备好书面请材料后另行通知。现将网上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济困难学生应首选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应该首先选择申请助学贷款解决经济困难,若后续获得的奖助学金数额较大,可以将贷款及时偿还(还款手续非常简单)。网上申请是助学贷款的第一步,凡需贷款的经济困难同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申请。网上申请于910结束,逾期不申请者将被视为放弃本年度贷款。

二、申请对象与条件

1、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统招本科生、研究生。我校经济困难的本科新生均可申请。研究生限自筹经费、获得半额奖学金资助的统招生,以及本科阶段助学贷款未办理展期的研究生。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必须向助学贷款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申请须经班主任签署意见,已经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能重复申请。

2、过去没有申请助学贷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若因经济情况变故,需要申请贷款者,须在910前到助学贷款办公室登记。

3、去年已经申请并签订借款合同的学生不需要申请,银行将根合同直接发放。

三、申请方式、网址

申请贷款的同学请在规定时间上网申请。申请网址:http://zxdk.ustc.tsg211.com(或进入学校主页 → 公共服务 → 热点连接 → 常用链接 → 学生助学贷款信息系统)。

为便于新生顺利完成网上申请,本周六、周日两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学生处将派专人在东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机房和西区图书馆树华机房现场指导同学填写。

由于网上申请须填写的家庭信息和本人信息较多,因此,请同学们上网申请时务必带好本人身份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证明》,力争申请一次通过。

四、申请额度与期限

1、每年每人申请金额最高6000元,新生须将在校期间的贷款一次性申请,本科申请四年,研究生申请三年,银行将分年度发放。本科四年最高可申请24000元;研究生三年最高申请18000元。申请金额应是千元整数,不要出现百元及其它零头。

2、申请期限:一年级本科生120个月(10年);二年级本科生和一年级研究生108个月(9年);三年级本科生和二年级研究生96个月(8年);四年级本科生和三年级研究生填84个月(7年)。

五、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助学贷款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这些材料暂时不交,待银行的书面申请材料填好后一并上交。

1.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或教育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一份(可以是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学生证复印件一份(新生可以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代替);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明;

5.年龄不满18岁者,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

六、信息通联

联系人:岳兴林,电话:3603174E-mailzxbgs@ustc.tsg211.com,办公地点:校行政楼623室,具体问题可到助学贷款网站查阅。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