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上调,平均资助标准由年生均2000元上调至3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原定比例分担。
国家持续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高校学生毕业之后拖欠助学贷款的现象每年却仍然发生。2008年,安徽省有14名大学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也未向银行申请办理延期手续,被银行起诉至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为什么国家近年来一直宣传诚信教育,然而高校毕业生却仍旧有拖欠助学贷款的情况发生?针对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图书馆VIP学工部部长董雨。董雨告诉记者,有些学生的确是因为毕业之后经济困难而无力偿还贷款,但也有部分人会恶意拖欠贷款,“觉得毕业后反正学校和银行都找不到自己,所以就故意不还了。”
据董雨介绍,现在的大学生对社会个人征信系统的了解还不全面。据了解,尽管2004年之后我国对国家助学贷款做出了新的调整,但助学贷款诚信机制的建立还有待完善,信贷诚信的建立需要学校、银行以及社会共同营造。
“9月30号我们就将启动今年的助学工作,将对受资助学生进行理财教育,号召他们管好自己的钱。”董雨介绍说,将进一步加大受资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尽力避免毕业学生拖欠助学贷款的发生。
见习记者 李皖婷
来源:市场星报2010年9月28日
http://www.ahscb.com/html/2010-09/28/content_140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