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启动,为帮助贷款学生能够顺利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无论是新生还是老生,请于每年9月15日前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拍照发zxdk@ustc.tsg211.com邮箱(请注明:学号、学杂费欠缴额、联系电话),也可以直接送到东区老图书馆410室。学校补充填写部分信息并确认提交后申请工作才算完成。
二、申请其它银行或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将受理证明交到东区老图书馆410室,联系电话:63600019。
三、2018-2019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的预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的对象与条件:
申请的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研究生。
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按正常学制顺利完成学业。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受理贷款申请(特殊情况,须学院书面证明):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校级以上处分或学院多次违纪通报的;
2、贷款申请书面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
3、已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
(二)贷款额度、期限
1、贷款申请额度:本科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2、贷款使用期限:从贷款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15-17年内还清(中途可以选择一次性还清一笔或全部贷款)。
(三)申请贷款所需资料及要求(以下材料只需先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其它次其它材料与银行签订合同时一并提交)
1、借款学生学生证复印件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家长单方身份证复印件(或复印户口本有身份号和家庭住址页);
4、经济困难证明(本科生可提供盖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上述材料暂不提交,待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并提交,合同签订时间、地点待通知。
(四)申请程序
1、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同学须持有中国银行账户,没有账户同学请到中行网点开户,并向柜台工作人员说明是助学贷款用。有中行账户的同学可以直接上网申请。
2、申请贷款的同学应于2018年9月1至15日间,打开中国手机银行app,注册账号,绑定银行卡。然后再次进入 app首页,点击“贷款”,选择“国家助学贷款”;填写基本信息(省市、学校、院系等),详细完善个人资料,确认后上传影像资料(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或通知书、家庭情况调查表或有效贫困证明),点击“提交”,等待学校审核。
3、完成网上的后,可以看到学校与银行的审核进度与反馈意见,请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等待学校通知,与中行签订书面协议。
4、网上申请信息经学校和银行审核后,拟于9月下旬召开专门会议,由银行携带打印好的贷款合同与借款同学进行签订。请同学们注意学生处主页“助学贷款”版和“学工一体化系统”上的相关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