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岳兴林发布时间:2019-09-04浏览次数:2684


新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启动,为帮助贷款学生能够顺利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其一。

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于99日前务必填好信息采集表,且将受理证明拍照一并发送至zxdk@ustc.tsg211.com邮箱,学校补充填写部分信息并确认提交后申请工作才算完成。

三、生源地贷款注意事项:

1、采集表中贷款受理机构一栏若为国家开发银行请务必填写回执校验码,回执校验码可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查询;若采集表中贷款受理机构一栏为农村信用社等非国家开发银行的受理机构,请注明,且无需填写回执校验码。

2、已上交纸质版贷款受理证明的(包括通过绿色通道已上交纸质版贷款受理证明的2019级本科新生)可不必填写回执校验码,但请2019级班主任注意提醒已办理生源地贷款且未走绿色通道上交受理证明的同学填写回执校验码。

3、若其它银行生源地贷款需要我校盖章证明,请前往中校区学生宿舍3号楼2楼找夏雨婷老师办理。

4、已将纸质版受理证明交到资助中心处可不必另附照片。

四、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的对象与条件:

申请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按正常学制顺利完成学业。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受理贷款申请(特殊情况,须学院书面证明):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校级以上处分或学院多次违纪通报的;

2、贷款申请书面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

3、已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

(二)贷款额度、期限

1、贷款申请额度:本科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2、贷款使用期限:从贷款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15-17年内还清(中途可以选择一次性还清一笔或全部贷款)。

(三)申请贷款所需资料及要求(以下材料等待与银行签订合同时一并提交)

1、借款学生学生证复印件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家长单方身份证复印件(或复印户口本有身份号和家庭住址页);

4、经济困难证明(本科生可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四)申请程序

1、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同学须持有中国银行账户,没有账户同学请到中行网点开户,并向柜台工作人员说明是助学贷款用。有中行账户的同学可以直接上网申请。

2、申请贷款的同学应于20199115日间,打开中行手机银行app,注册账号,绑定银行卡。然后再次进入 app首页,点击“贷款”,选择“国家助学贷款”,填写基本信息(省市、学校、院系等),详细完善个人资料,确认后上传影像资料(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或通知书、家庭情况调查表或有效贫困证明),点击“提交”,等待学校审核。

3、完成网上申请后,可以看到学校与银行的审核进度与反馈意见,请及时补充和完善,等待学校通知再与中行签订书面协议。

4、网上申请信息经学校和银行审核后,拟于9月下旬召开专门会议(具体时间待通知),由银行携带打印好的贷款合同与借款同学进行签订。请同学们注意学生处主页“助学贷款”版和“学工一体化系统”上的相关通知。

五、信息通联:

联系人:夏雨婷   电话:6360279318356057783

附件:2019年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采集表

2019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

身份证

姓名

学号

本人电话

邮箱

监护人姓名

监护人联系方式

监护人家庭地址

贷款金额(元)

欠缴学费金额(元)

贷款受理机构

回执校验码
(仅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