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夏晶发布时间:2020-08-26浏览次数:8303


新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启动,为帮助贷款学生能够顺利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其一。

二、助学贷款信息搜集

1.已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老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请务必于920日前登陆“学工一体化”系统(http://xgyth.ustc.tsg211.com),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模块中完成个人信息填写。受理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学生,请务必正确填写回执校验码,学校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上补充填写部分信息并确认提交后贷款申请工作才算完成。

2.生源地贷款的纸质版受理证明无需上交,请贷款学生自行妥善保管。个别省份(黑龙江、福建等)需要高校盖章的回执证明,请贷款学生咨询夏雨婷老师(63602793)办理。

三、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的对象与条件:

申请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按正常学制顺利完成学业。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受理贷款申请(特殊情况,须学院书面证明):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校级以上处分或学院多次违纪通报的;

2.贷款申请书面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

3.已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

(二)贷款额度、期限

1.贷款申请额度:本科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2.贷款使用期限: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计算,到偿还全部本息,一般不能超过22年,其中包括在校学习的时间和毕业后的还款时间。(中途可以选择一次性还清一笔或全部贷款)。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持有中国银行账户,没有账户的同学请到中国银行网点开户,并向柜台工作人员说明是用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申请人需注册中国银行手机银行账号并绑定银行卡,应于2020920日前进入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点击“贷款”,选择“国家助学贷款”,按要求填写个人申请信息,提交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同时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借款学生学生证复印件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3)年龄不满18周岁者,须提供家长单方身份证复印件(或复印户口本有身份号和家庭住址页);

4)经济困难证明(可提供申请人签字承诺且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申请人在贷款经办银行开立的借记卡复印件。

3.完成网上申请后,可以看到学校与银行的审核进度与反馈意见,请及时补充和完善,等待学校通知再与中国银行签订书面协议。

4.网上申请信息经学校和银行审核后,拟于9月下旬召开专门会议(具体时间待通知),由银行携带打印好的贷款合同与借款同学进行签订。请同学们注意学生处主页“助学贷款”版和“学工一体化系统”上的相关通知。

(四)信息通联

联系人:夏雨婷  

电话:63602793  邮箱:xiating@ustc.tsg211.com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