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促进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图书馆VIP勤工助学实施细则》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管理通知如下:
一、用工计划与岗位设置
1、学校对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与经费计划实行规范化管理,即申请设立岗位计划的同时必须申请报酬支付计划,且均在每年年初进行。计划批准后方可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因工作需要临时设岗者,应在本单位计划内开支,且不宜占据过大比重;
2、各单位设岗均应通过“学工一体化系统”勤工助学模块完成,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勤工助学设岗严格把关,控制超计划用工。
二、岗位录用与报酬发放
1、勤工助学岗位录用学生遵从双向选择,择优录用以及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对岗位不能录用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学生并说明理由,不能让学生无限制地等待;
2、各用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实行“谁设岗,谁管理,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
3、从本学期开始,各勤工助学岗位报酬发放均通过学工一体化系统完成,操作流程请查阅《勤工助学系统使用指南》(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勤工助学系统使用指南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6日
学工一体化系统“勤工助学”系统使用指南
(系统网址:http://xgyth.ustc.tsg211.com/)
一、岗位设置、用工与报酬发放
1.岗位设置(选择“教职个人服务”权限,不能选班主任辅导员管理权限):
进入学工一体化系统,点击大目录“岗位设置”,再点击小目录“新增”,填写完整后提交即可。提交后学生处审核发布该岗位,学生就可以应聘了(但研究生要将学号、姓名报勤工助学办,开通权限后才能申请岗位。已经上岗的也请通知学生走一下网上应聘程序。紧急用工请立即电话告知勤工助学办,电话:63601376)。
2. 岗位聘用:
设岗人进入学工一体化系统,选择”简历信箱”,点击查看岗位最后列“简历信箱”(数字为应聘人数),点击数字可查阅应聘人基本信息,单击个人可查看详细信息,如录用此人,需退回一步,点击此人(此行变红),点击小目录“设置此人上岗”即可。
3.报酬发放:
进入“勤工助学”模块,点击第一排目录“用工管理”,单击已聘用的同学(变红),点击小目录“新增报酬发放”,完整填写发放有关内容(每小时报酬标准不要低于20元,建议不要高于30,本单位标准尽量一致),提交并打印。如果一岗多人,提交第一人不急于打印,等最后一人提交,再次点击“发放报酬”,双击最后一位同学,点击“打印此报酬发放表”,下载后即可打印(会将前面提交的报酬发放对象生成到一个表格)。纸质表盖章后交勤工助学办公室(东区老图书馆410)作财务处报酬发放凭证。
二、学生申请上岗
1、学生进入学工一体化系统,点击“勤工助学申报”,再点击目录“上岗申请”,(研究生请打电话63601376审批)。
2、再进入系统选择岗位,点击“投递简历”,选择自己意向岗位,点击“应聘”后等待岗位录用。